舟山企业债务:股东责任、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

一、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

公司出现欠款情况,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
  1.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通常情形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此后,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与股东并无关联。

二、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

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
  1.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
  1.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
  1.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1.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避免超期,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1. 若债务存在担保,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

三、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

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舟山市地处我国东南沿海,长江口南侧,杭州湾外缘的东海洋面上,背靠沪、杭、甬等大中城市群,面向日、韩发达经济带,为我国南北航运与长江“黄金水道”交汇的咽喉要冲,是长江流域对外开放的海上门户和通道。全市由1390个大小岛屿组成,被誉为“千岛新城”。区域面积2.22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440平方公里,总人口近100万。舟山是国务院早先列入的沿海经济开发区和长江三角洲及沿海先行规划发展城市。并以其得港独优、得景独秀、得海独厚的区位优势而闻名遐尔。舟山市地处我国东南沿海,长江口南侧,杭州湾外缘的东海洋面上,背靠沪、杭、甬等大中城市群,面向日、韩发达经济带,为我国南北航运与长江“黄金水道”交汇的咽喉要冲,是长江流域对外开放的海上门户和通道。全市由1390个大小岛屿组成,被誉为“千岛新城”。区域面积2.22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440平方公里,总人口近100万。舟山是国务院早先列入的沿海经济开发区和长江三角洲及沿海先行规划发展城市。并以其得港独优、得景独秀、得海独厚的区位优势而闻名遐尔。